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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身经历:我成了最牛参与打架斗殴的孕妇

2008-07-04 14:16    

我是一名孕妇,在一个中外合资公司工作,2008年6月30日,公司以下列理由将我开除。

1.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未通知人力资源中心。

2.不服从工作安排,不尊重上级和同事。

3.当众不服从管理,顶撞上司。

4.无视公司规章制度,干扰他人正常工作,扰乱公司正常工作。

5.参与或煽动打架、闹事。

6.带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。

7.对抗公司管理人员的业务指令和行政管理安排。

8.态度恶劣,当众恐吓同事。

9.参与打架斗殴。

看到这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,我自己都被吓了一跳,我一个孕妇,怀孕不到三个月,医院诊断为先兆流产,让我静养保胎,我居然打架斗殴,我居然还当众恐吓同事……这些理由简直让我目瞪口呆。

(1):我进了一家外国独资公司

2008年2月13日,我应聘进了这家公司,当时人事总监跟我说这是一家外国独资公司,实力雄厚。在经过几次面试后,我被公司录用,并签订了劳动合同,劳动期限为三年,试用期6个月。进去后发现这是一家中外合资公司。

这个公司的总裁是一个香港人,很绅士、很和蔼,在他手下做事是一件开心的事情。但是,掌管公司全局的是中方股东,副总裁是一位女士。以下提到的基本上都是这两位大陆老总。

进入公司第三天,我的直接领导就辞职了,我的工作内容也发生了变化,改由香港老总领导。领导让我花一周的时间了解了一线的业务情况和服务流程。到了第二周,领导安排我做平面设计,做完了产品宣传册,领导觉得很满意。于是又安排我做了另外一个设计,这个设计是公司为了拿到一个合作项目,免费为合作伙伴做的。由于时间非常紧张,而且对方反复修改,我就开始了没完没了的加班。两个月的时间,我几乎都是在晚上8点钟才下班,好几次都是在凌晨三四点才回家,第二天又在八点多上班,完全没有了周末。做完了这个设计,中方的男总对我很满意,决定把我调到他直接领导的部门。

为了进一步试探我的工作能力,男总安排我去调查业务部门开发了半年的社区销售网点,同时根据调研做出一个社区网点开发方案。当时男总跟我说的是,此次调研要当作一个项目来做,有项目经费,可以按照我的要求给我配人,并让我做经费预算,由女总来主抓此次调研。于是我做了一个调研计划交给女总,结果女总连看都没看就给我扔了回来,让我自己一个人下去跑一段时间再说,几百个网点,让我用一个月的时间全部跑一遍,还得做调研报告和开发方案,网点分布在各个城区,我纵有三头六臂也跑不过来。但是女总坚持让我一个人跑,只给我配了一个会开车的同事。我开始意识到按照项目来做完全是扯淡,其实就是要我一个人把这个工作完成。于是,我调整了自己的调研计划,我先把几百个网点全部打了一次电话,确定了部分无效网点,同事也给了我很大的帮助。然后,我把剩下的网点进行了分类,并从不同类型的网点挑选出典型网点,设计了调研路线,亲自跑了一遍。调研进行到20天左右,女总开始催着我交调研报告和开发方案,并让助理监督我的工作。我只要坐在办公室里整理资料,她就安排助理过来问我的情况,催促我要出去跑。调研进行不到一个月,女总给我规定了做调研报告的时间。于是我加班加点的完成了调研报告和方案。

这次的调研报告和社区开发方案,男总觉得非常满意,当时就说,他从来没有完整的听完过员工的工作报告,这次他是完整的听完了我的汇报,他没有想到我能做到这个程度,我的方案能将关键点抓得那么准。后来他又多次在同事面前对我表示了赞赏。并让我进一步作一个跟社区街道合作的方案。我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这个工作,三个老总都很满意,男总说这个方案可以应用到外地市场。

5月中旬,在我入职三个月后,公司给我的考评是优秀,工资也从试用期工资转成了正式工资。

(2):我怀孕了,一切都变了

5月底,我开始感到身体不适,到医院检查发现自己怀孕了,这让我感到很意外也很欣喜。我今年都31了,也该生孩子了。

在得知怀孕的第二天,我首先告诉了我的部门主管,然后又告诉了男总,男总马上告诉了女总,并告诉了人事部。在他们得知我怀孕后没几天,女总开始让我亲自去跑业务。她说业务员反馈的信息没什么用,必须我亲自出去跑。我并不是业务员,跑业务本不是我的职责。况且我怀孕了,不到两个月,我怎么能在外面奔波呢?

随后,女总让我的部门主管跟我谈,让我主动辞职,我拒绝了。于是,男总和女总让部门主管口头通知我,要我将工位调到刚装修完不久的办公室,并且让我负责社区网点的业务。刚装修完不久的办公室,气味特别大,部门主管、一位部门同事和我一起去看工位,我在里面待了一会儿,就觉得嗓子受不了,心跳加速,同事觉得我脸色都变了,赶紧让我离开。在里面办公的同事也反映味儿太大,嗓子难受,而且皮肤难受,眼睛难受。之后,女总旁敲侧击的催我出去跑。


(3):两次请假受阻

5月29日早上,我因为严重呕吐,整个人都快虚脱了,于是在婆婆的陪同下去了医院。我提前给部门主管打了电话请假。看完医生后,医生给我开了三天的假,要我卧床休息。从医院出来,我婆婆就陪我到了公司交假条,因为是三天的假,部门主管有权利批准。交完假条我就回家休息了。

然而,还没修完三天假,部门主管就给我打电话,说我的假条公司不收。

6月3日,我反应特别厉害,进食困难,而且感到腹部疼痛,有下坠感,婆婆有些害怕,又陪我去了医院,医院诊断为:先兆流产,让我休息两周。我本来是想让家人把假条交到公司的,给部门主管打电话,她说人事部要我亲自去交假条,而且跟主管请假不行,还必须提前给人事部打电话。于是我给人事总监打了电话,打了好几次手机她都不接,于是我给人事部的三个人都发了短信请假,并表示第二天就去公司交假条,其中两个人是给我回了短信,表示同意,人事总监一直没给我答复。

6月4日,家人不放心我一个人去公司,他们怕我在路上出事。于是,我老公请了半天假,陪我到公司请假。到了公司,我按照人事部的规定,办完了请假手续,让部门主管和总裁都签了字。但是,人事部的人不让我走,让我到新办公室去谈谈,我一进去闻到刺鼻的味道就想吐,我老公也觉得嗓子受不了,于是我提出到旧办公室谈,人事部答应了,让我们上去等着,先让我的部门主管跟我谈谈工作。我的部门主管跟我大体说了说公司的意思,然后给人事部的人打电话,让他们上来跟我谈,但是他们拖拖拉拉半个多小时后才上来。当时我的身体状况很不好,一个劲想吐,而且饿得都快受不了了,因为已经接近中午了,我反应得厉害,只能少时多餐。人事部总监、人事主管姗姗来迟,拿了两个文件让我签,一个是书面通知我工位调整和工作变动,另外一个是《试用期的规定》。

我在书面通知上面签字了,但也注明我因为怀孕无法在外面奔波,并请公司暂缓搬至新办公室。人事总监和相关部门的主管都在上面签了字。

《试用期的规定》上面写的日期是2007年7月,我是2008年2月份入职的,当时并没有让我看这个东西。而且,我觉得这个规定是不合法的,于是没有签字。人事部主管说不管合不合理,让我先签字,如果不合法的话,以后可以不接受。最后,我还是拒绝签字,两位人事才让我离开的。

(4):三位人事以探望名义到我家让我签东西

6月10日一大早,我接到了人事总监打来的电话,说是公司领导派她来我家看望一下我,我当时一个人在家,但是觉得他们应该没什么恶意,就答应了。

11点左右,人事总监、人事主管、人事专员三个人来到了我家。问了问我的情况,人事总监就拿出了两份文件让我签,她说这是公司新修订的制度。一份是《试用期规定》、一份是《员工生育的相关规定》。我让他们先放在我这里,我过后仔细看看。人事总监马上又拿出一份东西让我签字,她说这是一个今天谈话内容的记录,人事专员跟着过来就是来作记录的。我一看,全都是事先打印好的东西,人事专员坐在旁边一句话也没说,手都没动一下,既没拿笔也没拿本。我看了看,当时犹豫了一下:公司要搞什么花样?人事总监说,我签了这个他们才能回去交差,表示他们的工作做完了,也向我传达了相关文件。我知道如果我不签,他们是肯定不会离开的,近一个小时的谈话,我已经觉得很累了,而且饿得想吐。我当时也考虑到,他们毕竟也是打工的,如果我不签,他们确实交不了差,而且肯定还要找别的时间到我家里来。于是我在谈话记录单上签了名字,并注明,只要规定合法合理,我可以接受;工作方面,只要是孕妇能从事的工作我可以接受。当时我想留个复印件,但是家里没有复印机。

然后,他们很高兴的走了。我仔细看了看他们留下的两份文件,有的条款是我无法认同的。

(5):孕妇是怎样参与打架斗殴的

6月17日,我去医院看医生,医生仍旧认为我有流产先兆,让我继续休息2周。当天下雨,天气降温,我从医院回来的路上受风了,晚上有些低烧。按照公司规定,我必须亲自去办理请假手续,而且要在上班前一个小时打电话请假。

6月18日一大早,我给部门主管和人事总监打了电话请假。人事总监又想到我家里来,我当时头疼就想休息。而且有了前几次的遭遇,加之我的身体状况,我的家人更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家了。人事总监坚持了挺长时间,我很坚决地拒绝了。

中午,有同事给我打电话,让我下午不要去公司,如果我去的话,公司肯定要我签东西,而且女总要求人事部和我的部门主管这一次绝对不能像上两次一样,要给我施加压力,对我严厉,下午必须签了字才能让我走。如果我不去公司办理请假手续,他们就会说我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,如果让他们来我家,请假条上没有老总的签字,请假手续是无效的。最后,我还是决定去公司。

而且,此前,同事跟我说过,女总在人事部来过我家后,就找她谈话了,并跟她说人事部的事情干得很漂亮,现在就看她的了。同事问她看她什么。女总说我是她的部门的员工,下一步由她对我进行考核。并问我的同事,早就让她拟定的针对我个人的岗位说明是否做完,同事说没有。然后,女总就教她该怎么要求我工作,怎么对我进行考核,说得特别详细,让同事照着她说的打印出来。

我知道,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孕妇,不管是否在试用期。而此时公司想要用苛刻手段来要求我,就是想要对我进行严格的考核,这样就可以以“不符合录用条件”为由,在试用期辞退我。

下午2点左右,我在老公的陪同下来到了公司,我把请假手续都办完了。当时觉得很难受,觉得还有些发烧,我想马上回家休息。但是,部门主管说人事部要跟我谈工作,让我别走。人事主管要我到新办公室谈,并说有检测报告,我让她给我看看,她说在楼下,我请她下去拿给我看看,她才同意到旧办公室谈。我们在楼上等了很长时间,部门主管也电话催促了他们好几次,他们才上来。在此之前,我刚在前台的陪同下到厕所呕吐过,觉得非常的难受。

这次跟我谈话的是人事总监、人事主管、一新来的人事和我的部门主管,谈话是在会议室里进行的,门是关着的。

我说我的请假手续都办完了,问他们还要跟我谈什么?人事总监递给我一个《岗位说明书》让我看。我跟他们说工作的事情等我休完假上班后再谈,我刚吐完,还发烧,非常难受,根本没法看那么厚的《岗位职责》,他们不答应,说现在跟我谈工作是正常的沟通。于是部门主管说了说《岗位职责》制定的情况,并说以前就有这个《岗位职责》,只是我处于试用期,一直没让我签,现在他们认为时机到了,可以让我签了,我休假可以,但是得先签了这份东西。我当时的状况根本没法谈工作。我老公坐在一旁一直没有说话。

部门主管见我状况不好,提出让我把《岗位职责》带回家看,提了两次,人事总监都不同意,要我当时看了就签。我反复跟他们说请假手续都办完了,工作的事情等上班了再说,我现在的状态没法谈工作。人事总监说我怀孕难受并不代表一切,现在就是要跟我谈工作。本来孕妇就容易情绪激动,而我当时被逼着签东西,又很难受,已经是非常气愤了。而且,我提出把门打开,我在会议室里憋得很难受,心跳很快,呼吸觉得有些困难,她们不同意开门。我老公让我不要激动,并问人事:你们今天是不是要谈这个?如果要谈这个,回头再打电话。人事总监说:你不是我们的员工,我跟你谈不着。我老公见我状况很糟糕,于是让我走。但是人事总监不依不饶,非常严厉的跟我说,现在跟我谈工作,我态度恶劣,我还处于试用期,她完全可以……。

我起身要走,我老公跟在我后面。这时,人事总监开始嚷嚷,别忘了你还处于试用期,我当时都快走到会议室门口了,一听她这么说,我更是气得不行,当时就觉得头晕、肚子疼,呼吸困难。人事总监还在那儿喋喋不休,我老公警告了好几次让她别说了,我当时情绪太激动了,我老公怕她的言语进一步激怒我。他们仍然想阻止我离开,到门口的时候,我觉得有人拉我,我的腿就发软站不住了,我老公忍无可忍,推了人事总监两下,人事总监开始嚷嚷,会议室门打开后,有两位女同事过来扶我,我在门口就要摊在地上,我让老公打110,但是我老公怕我出事,本来就有流产先兆,现在被气成这样,于是他先打了120。此时公司打了110。

出了会议室,有同事看到我站不住,给我推了把椅子过来,扶我坐下。此时,女总也出来了,把那些扶我的人都呵斥回各自的座位。人事总监追着我老公也出来了,我看见她自己把头发弄散,大声嚷嚷。正在这时,香港老板、男总和部门一个陪同办事的同事从外面来到公司,看到了这一幕。接着,人事总监走到了办公室另一边,自己往地上一倒开始嚷嚷头疼。我当时害怕会出血,而且想吐,我老公在部门主管的帮助下把我抱到了厕所,还好,没有出血,我干呕了一阵。老公把我抱出厕所,让我坐在电梯等候厅等待120。此时,楼下新办公室的三个男同事走出电梯。

pol.ice和急救中心的车几乎是同时到的,我老公跟pol.ice说先送我到医院,然后去派出所,pol.ice同意了。我在救护车上吸了氧气,在医生的疏导下平静了一些。可到了医院,那个医院居然没有产科,医生问了问情况,给我作了些常规检查,说我血压偏高,建议我转到妇产医院做进一步检查,表面上看不出来什么,但肚子里面就不好说了。我在病床上躺了很长一段时间,慢慢的也平静了一些,肚子疼痛感减轻了,呼吸也顺畅了,但是我离开的时候医生又测了一次血压,还是偏高。当时公司派了个男同事一直跟着我们,因为担心派出所那边的事情,我觉得自己也好多了,于是陪老公先去了派出所。

到了派出所,事后才到现场的几位男同事已经在派出所等着了,过了很长时间,人事总监在好几个人的陪同下从医院来到派出所。派出所让公司不相关的人回去,但是,男总和女总说这些人都是来作证的。当时在场的只有人事主管、我的部门主管、新来的人事,这下冒出了这么多作证的同事,况且那几个男同事根本就不在同一个楼层。但是pol.ice说他们都证明我老公不由分说直接冲上去打人,我们却没有一个证人。对于他们的言行,我表示理解,同时也感到很可悲。自始至终,这些同事都不敢跟我说话。

pol.ice认为我老公动手事出有因,但是他毕竟动手了,于是让我老公陪礼道歉,赔偿医药费,就算把事情了了。当时我们没有证人,百口莫辩,我老公也想让我赶紧去医院或者回家休息,于是答应了,我被气得进医院的事情没有再提。但是,人事总监非要等他“老公”来,说他“老公”是外国人,具有国际影响力。pol.ice只好让我们等着。当时,pol.ice怕我生气让我一个人在办公室坐着。

等待的过程中,女总拿了一瓶冰冻矿泉水过来让我喝,并告诉我人事总监的“老公”要来。我当时觉得挺可笑的,什么老公啊,根本就没有结婚,男朋友而已。估计等到7点多钟,他“老公”来了。这个老外来了以后倒是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,pol.ice认为他是个通情达理的人。问话的时候,人事总监非要让“老公”跟着,pol.ice说他们没有结婚,男朋友就是男朋友。于是,人事总监才单独接受问话。又折腾了挺长时间,人事总监同意接受pol.ice的处理意见,我老公赔礼道歉,赔偿医药费。这个事情就这么结案了。


(7):公司让我主动去辞职

第二天上午,人事主管给我老公打电话,让我老公下午就到公司去谈我的事情,公司要我主动辞职,否则还要告我老公。我老公说这个事情已经结案了,她要告那是她的权力,谈我的事情可以,但是他马上要出差,得出差回来后才能谈。人事主管答应了。

此时,我的同事给我打电话,说公司已经准备好了打人事件的书面材料,让办公室的人都签字。同事还告诉我,当时,有同事看到人事总监在女总的示意下滚到地上,并且一直等到pol.ice来将她背到车上才去的医院……而且,第二天,人事总监活蹦乱跳的去上班了,没见她那么高兴过……一万多的工作保住了,能不高兴么……

我知道这些其实也没有多大意义,因为没有人敢出来给我作证。这个时候是明哲保身的时候,我表示理解。只是我真的觉得可悲,也很心寒,你们可以不为我说句公道话,你们也可以不为我作证,但至少你们可以保持沉默。

生存啊……正义又算什么?良知又算什么?它远远被现实抛在了后面……

(8):我成了最牛的孕妇

2008年7月1日,我在9点左右给部门主管和人事打电话请假,并表示下午去交假条,他们都同意了。下午2点多的时候,我去了公司,部门主管在女总办公室,我想坐到我的工位上等待,但我一坐下去,差点没从椅子上摔下来,因为我工位上的椅子居然是瘸腿。如果我真的摔倒了,不知道后果会是什么样子……

部门主管从女总办公室出来,告诉我说我没有必要来交假条了,公司把我开除了。随后,人事主管上来,给我递交了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。

我就这样被公司开除了,理由就是最前面提到的那9条。于是,我成了最牛的煽动打架闹事的孕妇,我成了最牛的参与打假斗殴的孕妇,我成了最牛的恐吓同事的孕妇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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