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信息来自“大旗网焦点访坛”

爆料:揭露耐克“迫害”中国员工的真相

2008-06-03 15:36    

这两天北京的某报纸上有一则新闻,不知道大家看到没有——耐克公司到北京某法院控告一名本土员工,在与其签订所谓“竞业条款”之后,转投其他公司,同时这名员工还收了他们给的“竞业限制补偿金”。拿人钱还不干事,这样的员工实在是不厚道,应该整治。
但其实耐克是在上演一出“贼喊捉贼”的闹剧,只是不知道他们这样拙劣的表演还能进行多久。
为什么这么讲?只因本人是一名法律从业人员,而那名员工(以下暂称小Z)碰巧是在下的一位朋友,与在下也颇熟识,通过与他的沟通,本人大致了解了其中的一些奥妙。

竞业条款
耐克诉讼的焦点是竞业限制条款。那个条款本人有幸从朋友那里看过,当时的感觉是,末代清政府与洋人签定的辱国丧权的条约大概也不过如此。合同里漏洞百出,尽是对劳动者的欺诈。对于员工而言,签了这样“一纸荒唐言”,肯定是“满腹辛酸泪”。
比如,合同第一条就规定,签约是晋升的前提条件。说的非常明确,你签不签?不签,升职加薪?想都不要想!
条款里面规定了被耐克列为竞争企业的60家左右的公司(其中不只是体育品牌公司,甚至还包括NBA、健力宝、DKNY、Gap、Tommy Hilfiger、百事可乐这样的体育赛事推广机构和消费品品牌)。一般的消费者,甚至是体育从业人员,你们好好想一想,能罗列出50家体育品牌吗?所以,耐克的竞业限制,把行业内的国内外企业一网打尽,一个不剩。
可问题就来了。一般的跳槽,基本都是在同行业内跳,各个行业大抵如此。没有别的,就是人头比较熟,行业内宏观微观环境也了解,做着顺手。但是耐克这样一搞,哼,员工们,有生之年,别想在行业内跳槽了!别人想要你,在你离职之后还要再等一年!可是,各位朋友,有哪家企业雇人,可以等上一年以后的?
这样一来,就决定了耐克的员工,你要想离职,要么换行业,从头做起;要么你就给我老老实实在家呆着,耐克稍微出点伙食费,饿不死你就算了,谁让你痴心妄想跳槽呢!
还有,如果哪个员工胆子大,胆敢违反了竞业限制,耐克要罚你个底儿掉。合同里规定,除了索回上一年度的所有工资奖金福利之外,员工在竞争行业公司的收入也要全部交给耐克!让你全家喝西北风去!而耐克要限制你的自由,却只需付出微薄的代价。合同中写着,耐克将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支付补偿金。但是事实上,关于补偿金的标准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。于是在操作中,耐克往往钻空子,以最低的金额来赔付。
其他的,关于条款内容自相矛盾的地方,举不胜举。而耐克又规定了,解释权在耐克。这跟商店里发代金券卖东西是一个道理,怎么玩得听我的。嘿嘿!
所以,这样的一个协议,实在不是个好东西。除非哪个老兄脑壳有问题,否则估计没有愿意签的(但听小Z说,在HR的淫威下,不少员工还是签了,他们经不起HR三番五次的催促和逼迫,再说,大家没有不想晋升的)。不过这样一个权利义务不对等的合同,签了也没有效力。就算要执行,至少还需要当事人再签一个关于时间、期限、补偿金金额等等的确认才行。
小Z在离开耐克公司的时候,被公司的一大群高管堵在办公室里,硬逼着要签关于竞业条款的确认。可是小Z也算有种,就是不签。当时耐克没办法,就逼着要收他的电脑和所有的办公设备。小Z当时就急了,要和他们拼了(小Z身高1米85,篮球高手,身手不错)。耐克的一帮耸包害怕了,没敢再招惹他。这事就算过去了。小Z也想息事宁人,否则当时就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告他们。

收没收钱?
小Z在2008年3月3日和耐克办完了所有的手续,并拿到了耐克出具的离职证明,双方一拍两散,彼此没有任何关系。关于竞业补偿金的问题,小Z在离职后并没有接受过来自耐克的一分钱。这一点可以去质问耐克,让他们出具小Z收钱的证据。
耐克所提出的小Z收了他们补偿金的问题,估计那笔钱是他们自己打到某人账户里的——事前连个通知都没有。这就好比把钱硬塞到别人的口袋里,然后污蔑别人是小偷。这样的表演实在是拙劣的可以。

耐克文化的二重性 流氓+乡愿
了解一点耐克的企业文化,或许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发生上述行为的原因。
耐克出生和成长于美国西海岸的俄洛冈州乡下的彼弗顿(Berverton),封闭闭塞的一个穷乡僻壤。俄洛冈州经济非常落后,是美国仅有的两个购物不收税的州之一。出身于这样地方,本身就有很强的保守与戒备心理,说白了,就是咱们说的乡愿意识。
耐克成立时间不过30年,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赶上美国经济的再次腾飞,一跃成为全球体育用品业的老大,自我膨胀过快,导致心理失衡现象非常严重。
在耐克内部,自我吹嘘,自我标榜之风盛行。而对竞争对手,却不能以平常心对待,防范之心极甚,认为别人都是敌人。可以说,耐克是表面强大,内心空虚的企业的典范。而由于内部伦理及价值观的匮乏,决定了耐克做事的时候往往不守规矩,恣意妄为。
在现实中,耐克在自己公司内部实行高压政策,严格监视员工的言行,除了公关总监,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。耐克实行低工资制度,压榨员工的血汗(很多职位的工作,薪水只有3000-4000元)。耐克没与节假日和加班的补偿制度。
耐克对员工实行竞业限制,但却不停的从行业内部其他企业挖优秀人才进来。体现了他们对人对己的双重标准和价值观的沦丧。在小Z工作的市场部,2年来就挖来3个来自阿迪达斯的员工。而在他的工作地北京分公司,就有来自李宁、彪马、安踏等等行业内公司的多名员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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